在国际金融危机蔓延的背景下, “急国家之所急,想国家之所想,到企业去,到车间去,到生产一线去,汇聚成共克时艰、共谋发展的科技大军”,已成为当前科技界的共识。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科技厅等六部门联合制订的《关于更加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
就本次行动的意义和作法,省科技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了记者专访。
实行政策倾斜 保障各方权益
本次行动要求,为保障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取得实效,省直有关部门和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派出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改革科研管理方式和评价机制,形成激励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
“作为支援前方科技人员的后方基地,原单位要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广开绿灯’。”这位负责人表示,科技人员在被选派服务企业期间,原单位将保留其职务(岗位)和工资福利,并根据服务企业的时间计算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根据科技人员所作的贡献,支持其按照规定或约定参与分享创新收益。
企业要为科技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相应的利益分配约定或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资金按财务会计规定列支成本、费用。对研究开发项目中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列入研究开发费用,并按税法规定加计扣除。
本次行动还要求,科技人员在科研成果转化和转移技术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突出成果的,应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在相关评聘条件上给予适当倾斜;对单项或累计年新增利税或年新增产值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作为资历破格的条件。
推动有效对接 促进成果转移
如何推动万名科技人员与企业有效对接?这位负责人说,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坚持双向选择、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组织科技人员依托“6·18”等平台开展项目对接活动,而非“拉郎配”。此举将有效地使项目成果对接延伸到产学研用各个环节,使科技人员有效融入技术创新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推动万名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帮助解决企业技术、经济、政策和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在此过程中,还要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向企业转移。”他透露,为促进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我省将制订扶持技术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抓紧出台扶持技术中介组织和科技经纪人的政策意见,建立技术中介组织和科技经纪人的评价、激励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强化技术中介服务职能。此外,继续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信托、拍卖的方式与途径,鼓励技术、科研成果入股。
在资金扶持方面,各级政府应用类科技计划,将优先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研发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对科技人员在企业承担的自主创新项目开展重点融资服务,探索开展对派驻企业科技人员的授信业务,支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同时,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民间资金和银行信贷等资金投入企业研发,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
他表示,为引导更多的科技力量服务企业,省、市各有关部门将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制订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有效开展。各地将根据本地区产业、企业发展实际和对人才、技术的需求,主动与有关高校、科研单位沟通交流,开展供需对接,并将及时调整财政科技支出结构,统筹各类科技要素资源,加大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支持。(记者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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