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文件
闽科职〔2007〕46 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科技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拟于2008年4月召开2007年度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和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为做好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海洋、水产、微生物技术、情报、测试技术研究及植物、粮油、经作、园艺、土肥、植保、畜牧等农业技术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25号)、《关于自然科学研究职务评聘经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闽科职〔1993〕02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设区市或省直厅(委、局、总公司)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一式30份。
4、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式1份。
5、主持和参加的科研项目合同书一式1份(申报人员必须至少担任过1个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岗前培训证书等复印件各一式1份。
7、外语成绩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复印件1份。
8、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证书、奖状及在获奖项目中的排名等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
9、申报晋升研究员的,应提交在全国性的学术、技术刊物或在省级以上学报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并从中选出2篇排名第1或独立完成的同一专业研究论文作为代表作。
申报晋升副研究员的,应提交在全国公开发行(有CN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并从中选出1篇排名第一或独立完成的研究论文为代表作;或在省以上出版部门出版的本人论著1篇;或经鉴定验收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科研报告1篇(第一完成人)。
10、破格申报的条件,仍参照闽科职〔1993〕20号和〔1995〕13号文件执行,破格对象需提供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奖状、证书、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
11、曾参加评审未通过而再申报者,应补充上次评审后取得的新的业绩材料。
12、科研成果取得的各种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附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注明情况属实并盖章。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填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漏项;提供的材料除特别标明外,统一用A4规格纸;复印件须将原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由查验部门在复印件上签注“经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根据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写出考核推荐意见。
3、简明表统一用A3规格纸竖式打印,表上的所有内容都必须在申报者的《附件汇总》中体现。
4、提供的代表作需有: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2份(要求掩去作者的中英文姓名、单位及期号,不能盖任何印章,左上角注明“代表作”字样)。
其它一般论文各一式1份(复印件),每份均需有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并在有论文作者署名的页面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复印”字样,装订汇总成册并在前面加上“论文目录”页,编好页码。
5、考核登记表、科研项目合同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外语成绩或免试审批表、科研成果效益证明等材料汇总成册并附上目录、编好页码;附件目录末,请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6、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由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榜公示7天以上(含7天)。经公示,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须在申报人员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论文和工作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2、评审收费:按闽价〔2000〕费字239号文件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格式见附件)可到福建科技网下载,网址为www.fjinfo.gov.cn。
4、材料报送时间:2007年12月15日至2007年1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5、报送地点: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省科技厅人事处(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邮编:350003)。
联 系 人:曾红月,联系电话:0591-87881590
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省农科院职改办(福州市五四路247号,邮编:350003)。
联 系 人:陈兆育、林 捷,联系电话:0591-87864924。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简明表
福建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福建省职称改革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科技 职称 评审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印发